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与信用评价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提高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2021年我局委托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组织对全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了维保质量与信用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依照《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质量与信用评价规范》等要求,通过企业自评、执法检查、证后抽查、定期检验、数据分析等方式,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工作,对本市319家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了综合评价。
从检查评价结果看,大部分单位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人员、设备等资源条件基本能够满足许可规则的要求,单位负责人对电梯维保质量和安全比较重视,能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电梯维保工作,但有13家单位评价结果较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部分维保单位因维保质量等原因造成事故,未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完成换证且开展电梯维保业务,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违规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维护保养业务等。
(二)资源条件不能持续符合许可要求。部分维保单位的人员数量不能持续达到许可规则所规定的最低数量,部分人员未缴纳社保金,部分检验、检测仪器缺少或未在检定有效期内,办公场所等发生变动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内部管理、质量管理等体系不健全。部分维保单位对乘客投诉未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规定处理,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建立“一机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三、下一步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做好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与信用评价及后续监管工作,对注册在本区域的评价结果较差的电梯维保单位,将其纳为本区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监管;对本区域评价结果较差的电梯维保单位所保养的电梯,要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相关使用单位,建议其更换维保单位。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维保行为,确保电梯的维护保养质量,保障全市电梯安全运行。
本文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